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通告,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通告中涉及的辖区内企业和产品开展了现场核查、依法查处等工作。经核查发现,部分不合格产品包装存在虚假标示生产企业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号等违法行为,产品涉嫌假冒。为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净化化妆品经营市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现对以下涉嫌假冒化妆品信息予以通告。
一、产品包装标称生产企业为广州市欧珀雅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甜言蜜语”、“燕兰熹”、“香港燕兰熹”、“王子爱”四个品牌的产品,该公司声明未生产过上述产品。
二、产品包装标称生产企业为广州市渝崧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渝崧防晒霜”SPF值为30的防晒类化妆品及“一品婷樱花精油粉嫩美白面贴膜”,该公司声明未生产过上述产品。
三、产品包装标称生产企业为广州市迪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樂美狄納”品牌的产品,该公司声明未生产过上述产品。
请全国各地化妆品监管部门协助我市加强对涉嫌假冒化妆品的打击工作,在属地巡查工作中发现经营本通告中涉及产品的,建议立即予以下架,依法查处;在监督抽检中发现本通告涉及产品的,建议直接依法进行查处,不予抽样。涉嫌犯罪的,建议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深查深究进货渠道。同时,发现本通告企业声明产品存疑的,请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我局,我局将依法调查处理。
请各地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经销商、网络销售平台提供者等经营主体,发现本通告中涉及的涉嫌假冒化妆品的,立即停止销售,全面下架相关产品,并主动报告当地化妆品监管部门。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化妆品,不要购买、使用来路不明,涉嫌假冒伪劣的化妆品,发现本通告中涉及的涉嫌假冒伪劣化妆品的,应及时向当地化妆品监管部门进行举报。
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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