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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懂法,经营泪两行!

美妆网 龙艳玉 2019-05-08 10:32:05 2976

企业不懂法,经营泪两行。读懂新法规,避免误入坑!


统计显示,从2015年到2018年,国家对不合格产品批次的通报逐年增加。截至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上通报的不合格化妆品已经涉及326批次,对相关违规企业进行依法严肃处理。


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经济数据中,2018年1-12月,化妆品类限额以上单位零售总额绝对量为2619亿元,同比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截至今年5月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生产许可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平台上的获证企业显示4889家。伴随着快速发展的化妆品市场,国家对化妆品的监管也变得日益完善,填补漏洞的同时,也在提高竞争门槛,推动化妆品产业升级,进一步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化妆品的需求。



比如2018年国家机构改革,组建国家药监局,首立化妆品监督管理司,将化妆品注册、监管等环节统一到化妆品监督管理司,让化妆品的监管更为严格、专业、高效。


今年1月10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重磅发布《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一)》,用十问十答的形式解答化妆品监督管理中常见问题,包括重申“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等‘药妆品’概念、宣称或者配方中添加人寡肽-1或EGF等均属于违法行为”,并且成为今年清查工作重点之一,给予一大批企业以沉重打击。



1月25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了2019年化妆品监管工作的部署,将“完善法规规范体系,推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制修订”作为首要任务。


3月18号公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对49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涉及化妆品行业的法规包括有《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其中包括: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三条、第九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中的“卫生行政部门”修改为“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第五条修改为:“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颁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五年……化妆品上市前、中、后的监管,都在变得更加完善,以顺应市场的变化。


4月30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的通知》发布,国家药监局决定自2019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化妆品“线上净网线下清源”风险排查处置工作,排查处置化妆品网络销售市场安全风险,督促化妆品网络销售者和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落实化妆品经营者主体责任。


法规管理工作范围广、内容多,加上种种新的动态,企业一旦跟不上,或者“阅读理解”能力不足,不懂条款中的关窍,在实际操作应对中很容易误入歧途、掉进“坑里”而伤筋动骨甚至损失惨重。



5月19日,江南大学、中国美妆联合主办的2019化妆品(上海)科技峰会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戚柳彬处长将莅临现场,对国家最新出台的一系列法规进行详尽解读,为大家带来权威、精准、全面的法规避雷指南与规范化发展技巧,在新的竞争环境下掌握主动规避经营风险的能力,赢得健康可持续竞争实力。


来这里,一起做更懂法的企业!



责编丨谢仁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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